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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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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原创
- 时间:2023-03-01
各系(部)、处室、班级: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发扬创新创业精神,现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3〕37号)和《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励办法》(衡幼专字〔2021〕27号)等文件的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3届“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和“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3届全日制专科毕业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每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30%。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科目,实习前的一学年每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30%);实习见习或顶岗实习成绩优良以上。
(四)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良好等级以上。
(五)已按时缴纳学杂费(按学校规定已办理缓交手续的除外)。
(六)除同时具备以上五项基本条件外,在校期间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校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之一;?
2.被评为系部“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二次;
3.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含一次)以上三等奖学金;
4.获校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单项奖至少两次(含两次);
5.在某一方面(如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
(七)评选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必须是在校期间参加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创新创业大赛的学生。在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学生可以破格推荐。
三、评选名额
(一)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额为各系部2023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0%,其中:校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名额的90%,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名额的10%,两项名额不相互调剂。
(二)各系部评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4(衡阳幼儿师专各系部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三)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2023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四、评选办法
(一)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推荐本班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
(二)系部考察。各系部对班级提名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系部其他教师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对象。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在本系部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结果(连同佐证材料复印件、推荐表)汇总报学生工作处。汇总表纸质文档需加盖系部公章。
(三)学校审定。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会同校团委、发展规划处(督导评估处)、纪检监察室对各系部上报的评优学生情况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汇总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并公示7天。
五、奖励办法
(一)经学校评定的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授予“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或“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二)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
(三)从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省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办法按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系部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二)认真组织实施。评选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各系部具体负责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评选工作。
(三)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七、评选时间安排
(一)系部评优推荐名单在2023年3月8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二)2023年3月9日-12日,由学生工作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系部上报评优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审核无误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并公示7天。
八、其他事项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在本次评选过程中一并进行,具体评选办法按《关于评选2023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3〕37号)执行。
(二)学生相关佐证材料(奖状、证书)由各系部学工办审核原件,推荐为湖南省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只需提交(奖状、证书)复印件到学生工作处即可。
(三)被推荐为校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填写《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或《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填写《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班级汇总表》,各系部汇总填写《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综合评分一览表》报学生工作处,表格自行下载。
(四)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被推荐为省优秀的学生需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各系部需汇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 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报学生工作处,表格自行下载。
(五)获评优秀学生如在毕业离校前有不符合优秀毕业生或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要求行为者,学校可以取消其优秀毕业生或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并予以公布,学生毕业后其相关材料纳入个人档案。
九、相关附件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 ? ? ? ?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 ? ? ? ?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 ? ? ? ? ?4.衡阳幼儿师专各系部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 ? ? ? ? ?5.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班级汇总表
? ? ? ? ? ?6.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综合评分一览表
? ? ? ? ? ?7.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 ? ? ? ? ?8.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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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docx
附件4衡阳幼儿师专各系部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5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班级汇总表.xlsx
附件6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综合评分一览表.xlsx
附件7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附件8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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